关于工商注册号的说明
日期:2015-09-16 / 人气:187 / 标签:
1、工商注册号的赋码对象为在工商局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,包括:
(1) 个体工商户
(2)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
(3) 内资企业,含分公司、营业单位和各种分支机构;
(4) 外资企业,含常驻代表机构、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、分支机构;
2、工商注册号升为15位
改变了以前外资、内资、个体户按不同规则编号的方法,各种类型的企业统一使用15位工商注册号。
15位工商注册号由14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,其中本体码从左至右依次为: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、8位顺序码。
3、前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的含义
指企业首次进行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用“100000”表示,省级、地市级、区县级登记机关代码分别使用6位行政区划代码表示。
4、第七位数的含义
外商投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在8位顺序码的首位数字(即全部注册号的第七位数)中使用“4”或“5”作为,其中“4”代表“法人”, “5”代表“非法人”。
个体工商户和内资企业则使用除“4”或“5” 以外的数字作为8位顺序码的首位数字,各地区对使用哪些数字的规定有所区别。
5、工商注册号终身不变
工商注册号应在企业首次设立登记时赋予,在该企业的存续期间,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,包括:
企业由内资转为外资时,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;
企业发生迁移时工商注册号不变,新的登记机关不为该企业重新赋予注册号,而应使用原工商注册号。
6、工商注册号唯一性
工商注册号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,任何一个工商注册号只能赋给一个企业,任何一个企业也只能拥有一个工商注册号。企业注销(或吊销)后,该工商注册号不能被赋给其他企业。
7、旧注册号如何升为新注册号
2007年7月1日以前设立的企业,在办理变更登记或年检需换发营业执照时,使用新的注册号,2007年7月1日以后设立的企业,按照新的规则对其赋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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